关于全市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和林下经济
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政协常委会2015年工作安排,5月中旬,市政协副主席苏正平带队,人口资源环境委和研究室牵头,组织部分委员和市林业局、农业局、新农办、统计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采取实地查看、走访座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隆阳区、腾冲县和昌宁县部分林业产业、林下经济发展实体和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保山市依托山区资源优势,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理念,以建设“森林保山”、“美丽保山”为目标,深入实施绿化荒山行动和“两江四路”沿岸沿边生态恢复治理,林业产业呈现出持续快速发展的新态势。2014年,全市实现林业产值63.3亿元,初步形成了以提高森林覆盖率为目标、市场需求为导向、基地建设为基础、精深加工为带动、多元化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具体来看,一是林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林业产业逐渐从以森林资源培育利用为主的单一类型,转变为森林培育、木材加工利用、经济林产品生产加工、花卉苗木、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多形态的产业链逐步形成。以木材、林果加工为主的第二产业和以森林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得到较快发展。二是传统产业得到巩固提升。在保护现有林地、林木资源的情况下,依托退耕还林、速生丰产林、珍贵用材林、木材储备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积极发展珍贵、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的培育力度,森林面积、蓄积实现双增长,为林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后备资源。三是特色产业持续做强。以核桃、油茶、澳洲坚果为主的木本油料产业不断发展壮大,至2014年底,木本油料产业面积已达548万亩,产值19.33亿元,在全省7个核桃面积超过百万亩的县区中,昌宁、隆阳、腾冲位列其中,已成为部分林农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四是新兴产业蓬勃发展。进一步转变观念,因地制宜加快林下经济和高黎贡山糯橄榄发展,积极培育绿色产业,新兴产业已成为保山林业新的经济增长点,林业综合效益不断提高。以石斛、草果、中草药、食用菌、森林蔬菜、观赏苗木、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蜂类养殖等为主的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达47.52万亩,产量7.1万吨,产值18.46亿元。其中石斛种植面积995万平方米,石斛鲜条产量2951吨、产值3.8亿元;草果26万亩,产量0.57万吨,产值2.5亿元;重楼、续断、草乌、桔梗、龙胆草、红花等中药材100多种,面积19.03万亩,产值11.31亿元;以鸡枞为代表的野生食用菌产量0.8万吨,产值0.48亿元;驼鸟、豪猪、竹鼠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资质单位(个人)217户,年产值4000万元;高黎贡山糯橄榄种植面积8.3万亩,产量1000吨,产值200万元。五是经营主体呈现多元化。在产业发展中,林业企业、林业协会、林农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经营大户等新型合作组织不断涌现,各类林产品加工经营企业达1012户(省级龙头企业35户),涉林专业合作社513个(省级示范社90户),入社农户近4万户,经营面积达90多万亩,初步形成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的良性运行机制。2014年,以隆阳区优昊、腾冲古林、昌宁红茶业集团和笑果果、龙陵极斛等为代表的省级龙头企业销售收入15亿元,夯实了发展林业产业的基础。六是科技带动明显增强。围绕森林培育、特色经济林建设、林下经济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培育优良品种、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开展技术攻关、组织培训林农等科技服务工作,有力地支撑了林业产业的发展,为林农增收致富打好了技术基础,科技贡献率达到47%以上,提高了林业产业的发展水平。
二、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尚有一定差距。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就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和林下经济发展宣传引导不够,分类指导有待加强,不同程度存在跟风发展、盲目发展;林农对保护森林资源、提高林产业效益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缺乏发展生态产品,提高产品质量的意识;由于发展林下经济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导致主动发展意识不强。
(二)产业化经营程度低。2014年末,全市实现林业总产值63.33亿元,其中:林业一产产值48亿元,占75.8%;二产产值11.9亿元,占18.8%;三产产值3.45亿元,占5.4%。“三个产业”发展不平衡,林业二产产值11.9亿元,只占18.8%,比例偏低,而且仅木材加工产值就达9.4亿元,占二产产值的79%,表现为第二产业基础薄弱、且发展不均衡。随着核桃、油茶试花试果和投产面积不断增加,产量也在逐年递增,但由于加工企业少、加工技术落后,只能以原料销售为主,缺乏精深加工利用的大型龙头企业,缺乏具有一定规模和一定影响力的专业市场或产业园区,产业链不长、增值不多、效益没有充分发挥,产业化经营远未形成。
(三)林业科技支撑体系有待完善。基层林业科技推广体系有待完善,管理体系不健全,工作条件有待改善等问题突出。林业科技成果利用程度低,良种选育、丰产栽培推广、重点难点地方造林、精深加工等关键技术有待突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有待加强,林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成为制约林业产业化的瓶颈。
(四)利用品牌进行宣传推介有待加强。我市核桃、油茶和石斛在全国享有盛名,昌宁核桃1983年在全国核桃科技协作会上被评为全国4个核桃优良品种之一,1991年被外经贸部指定为全国出口创汇产品,2000年被国家林业局公布为首批全国名优经济林核桃之乡;腾冲县作为红花油茶的原产地和分布中心,享有“红花油茶故乡”之美誉,也是云南省油茶发展的重点县之一;龙陵县是全国重要的石斛生产基地,在全国享有盛名;腾冲红花油茶、昌宁核桃、龙陵石斛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定,但由于宣传推介力度不够,外界对我市林产品认识不足,导致产品销售渠道单一,流通不畅,综合竞争力不强。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和林下经济发展是我市建设“森林保山”、“美丽保山”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大做强林业产业关键在领导。一是要成立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产业发展的领导,及时对全市各县(区)进行规划、管理和指导、协调与服务。县(区)、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发展规划、工作措施和奖惩办法。二是围绕目标建立考核责任制和激励机制。将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和林下经济发展目标分解到对应县(区)、乡镇和村,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严格考核。三是实行职能部门包干督导责任制。林业、农业、畜牧等涉农部门对辖区实行分片包干,督促指导,帮助建立示范基地,培育和扶持产业大户,组建协会、合作社等专业合作组织,不断提高林下经济组织化程度。四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结合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通过技术讲座、科普宣传、典型报道、政策宣传等方式,对发展林业产业的重要意义、技术模式和成功典型进行全面、深入、广泛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要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发挥优势、讲求实效的原则,把发展林下经济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林业产业化相结合,与无公害产品生产相结合,与林业科技推广相结合,与扶贫开发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绿化荒山行动相结合,多角度、深层次挖掘林下经济发展潜力。要对林下经济发展进行合理布局,确定中长期发展目标,科学选择林下经济发展模式,边远林区重点发展中药材、山菌类、经济林果、森林野生蔬菜等林下种植业和养殖土鸡、山羊、石蛙、野猪、蜜蜂等林下养殖业以及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在风景旅游线路周边、城市乡镇近郊、森林公园及生态公益林保护区和水源涵养保护区重点发展森林旅游、森林人家、农家乐等森林生态休闲业。拓宽林下产业类别,从现有成功技术经验和市场发展前景综合分析,因地制宜探索各种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宜养则养、宜种则种,提高林下经济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三)培植龙头,典型带动。要把培育壮大产业龙头作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林下经济发展的突破口,大力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和相关专业协会,提高农民发展林下经济的组织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积极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运作模式,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农户共同参与的林下经济发展局面。鼓励企业搞精深加工,提升产品附加值,延伸产业链条,尽快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林下产业格局。充分利用政策扶持、金融支持等政策,培育示范和龙头,促其上档次、成规模,催生扶强一批专业化林下经济发展龙头,带动更多的群众投身林下经济发展。
(四)完善政策,推动发展。加快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企业和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在国家和省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扶持珍贵用材林基地、特色经济林建设、低效林改造、林下经济发展、省级龙头企业和林农专业合作社发展等基础上,建议市级财政在核桃、油茶等特色经济林提质增效,石斛、糯橄榄产业发展、龙头企业培育和专业合作社发展等方面给予支持。结合保山市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林权制度改革后的配套改革工作,尽快编制《保山市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切实推动林下经济的发展。
(五)健全机制,增加投入。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林农、企业和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在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林业产业提质增效及林下经济发展的需求和相关资金渠道,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林业产业项目扶持力度,建立引导、鼓励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的投入新机制。把各类专项资金与林业产业、森林抚育、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畜牧养殖、科技推广、高原特色农业、生态建设等项目的资金整合起来,统筹安排,形成发展合力。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林木权证抵押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农民联保贷款等金融服务,充分发挥财政贴息政策的带动和引导作用,对林农、林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单位和个人用于发展林下经济的贷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给予政策性贴息优惠。积极引导开展林业保险工作,增强农民抵御灾害的能力。